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4年第12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
按照《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(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)相关要求,经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查,现将2024年第12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审查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1月25日-11月29日。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。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;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,并留下联系方式、地址、邮政编码。
电子邮箱:zrzydkc2023@163.com
吉林省自然资源厅
2024年11月26日